为促进高等学校分类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加快构建高质量现代应用型高等教育体系,服务“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 (国办发〔2017〕95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8)4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1〕1号)要求,为做好首轮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遴选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面向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加快构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新格局,积极响应新兴科技、新兴经济、新兴产业、新兴行业、新兴业态、新兴市场发展的新需求,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重点打造一批国内一流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带动和激发各类本科高校主动面向产业需求办学,全面提升内涵质量,培养大批适合新时代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更好地服务江苏高等教育强省建设,为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强有力的智力、人才和科技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8年,遴选10所左右高校作为首轮江苏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重点建设一批在全国具有领先地位、应用能力强、社会贡献度高的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引导全省应用型本科高校争先进位,不断提升办学水平、综合实力,加快培育全国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校党建工作成效明显。
2.应用型办学定位准确,在学校章程、发展规划等文件中有明确体现。注重大力发展应用学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积极推动经科教协同发展、产教城共生共融和校行企深度融合。
3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且独立开展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不少于两年,培养效果良好。
4.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出现过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未出现重大违反师德师风事件。
(二)可选条件
以下9项指标的达成数不少于5项:
1.教学改革成效明显,积极推进应用型人才培养教学研究与改革,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近两届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不少于1项,或作为第一完成单位获得近两届江苏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及以上奖项累计不少于3项。
2.专业学科建设成效明显,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不少于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不少于3门,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不少于2个。
3.产教融合推进有力,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和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点合计不少于5个,省级重点产业学院建设点不少于1个,省级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不少于2门。
4.教师教学能力较强,省“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数不少于2个,省级高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不少于1个,近三年获江苏省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及以上奖项不少于1项。
5.人才队伍水平较高,专任教师具有博士学位人数占比不低于40%,江苏省产业教授不少于15人。
6.创新创业教育深入,有独立设置的创新创业学院,获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铜奖及以上不少于1项。
7.科研创新成果应用突出,近三年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奖或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累计项目数不少于3项,应用效益显著。
8.国际合作交流质量和水平较高,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少于1个或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不少于3项,且在校留学生规模不少于50人。
9.学生培养成效明显,最近一次公布的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合格率不低于95%,最近年度统计的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年终毕业去向落实率达到全省本科院校平均水平以上。
(三)遴选方式
2024年-2028年,每年开展一次申报遴选工作。各校根据申
报通知要求填写申报书,要侧重于建设方案,体现发展性、提升度,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省教育厅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前公示,并依照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组织评审、现场考察和立项,按照“成熟一个,立项一个;立项一个,支持一个”的原则,分批立项10所左右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
江苏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不重复建设。
四、建设任务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切实做到把方向过硬、管大局过硬、作决策过硬、抓班子过硬、带队伍过硬、保落实过硬。构建高质量党建工作体系,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建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专职组织员等基本队伍,提升党的建设整体效能。推进党的建设与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等中心任务中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用,彰显党建工作成效。
(二)培养高质量应用型人才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三全育人”“五育并举”新格局,加强应用型学科专业建设,全面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构建协同育人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建成高水平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重点打造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省级重点产业学院、产教融合重点基地、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等新型育人平台;深入推进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建设;强化产教融合型一流课程、校企合作教材等教学资源建设;积极参与现代职教体系贯通培养项目、“职教高考”等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教学体系、课程教材建设、创新创业教育等方面产出一批高水平成果,着力培养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打造高素质师资队伍
加强师德师风和思政课教师、辅导员队伍建设,严把选聘考核晋升思想政治素质关,将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持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与培训,高质量满足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紧扣学校学科专业特点和服务面向,优化人才资源
配置和布局。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建立健全工程实践和社会实践人才发展机制。加大“国家教学名师”“江苏特聘教授计划”、江苏省“产业教授”、江苏高校“青蓝工程”项目和“双师型”教师等培育建设力度,积极构建行业企业高水平专业人才与学校专任教师双向流动机制,形成以产业教授为引领、校企合作专兼职人才为支撑,结构合理的学科专业人才队伍。深化人才引进、职称评聘、绩效评价、薪酬分配等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教师研发能力、创新活力。
(四)开展有组织应用研究
强化需求导向和应用导向,注重能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应用型科学研究,积极融入地方发展大局。聚焦区域特点与资源特色,组建高水平、专业化科技创新团队,在特色优势研究领域形成具有一定竞争力的科研方向,积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等各类高级别科学研究项目。对接地方主导产业,通过校地共建、资源共享、政产学研用结合,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与重点企业或产业园区共建技术转移中心、产学研联合体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增强平台汇聚团队资源、承接重大项目、产出原创成果的能力。积极与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开展横向科研项目联合攻关,强化协同创新,促进成果转化,产出一批创新性突出、应用性良好、并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科技成果。
(五)提供高水平社会服务
加强校地合作,推动创新链和产业链紧密结合,聚焦服务江苏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和50条重点产业链“1650”产业体系建设,助推地方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探索“校-政-企”长效合作机制,建立较为完善的校地合作模式。聚焦区域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建设一批政校行企深度参与的产业技术联盟,瞄准产业共性问题和关键技术开展科研项目协同攻关。注重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强专利前瞻性布局,形成一批技术创新程度高、市场发展前景好、竞争力强的高价值专利。加快成果转化与技术转移,推动科技与经济、创新项目与现实生产力、创新成果与产业紧密对接,提升对区域产业发展的贡献度。加大高校新型智库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智库在咨政建言、理论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的重要功能,产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
(六)推动高标准开放办学
不断拓展应用型本科高校与国(境)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长期、稳定的合作与交流,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举办适应新技术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优化应用型本科高校来华留学生招生专业和层次结构,深化校企合作模式,推进参与来华留学教育质量认证。参与建设“郑和学院”,为“走出去”中资企业服务,培养熟悉中国技术、产品、标准和品牌的本土化人才,强化国际产学研用合作,支撑我省先进技术落地,为“一带一路”建设贡献力量。
五、考核评价
(一)建设周期
首轮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自2024年启动实施,立项后建设周期为四年。
(二)考核评价
建立年度报告制度,对各建设高校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督查。开展中期自评,各建设高校制订中期自评方案,对照建设方案,总结建设任务完成情况,查摆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对实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建设高校,进行预警并督促整改。
建设期满后对照《首轮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验收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组织验收评价,重点考察高校建设任务达成度、综合实力提升度、服务发展贡献度等。对于验收评价得分在95分及以上的建设高校给予一定的奖补,并在下一建设周期继续保持重点投入;验收评价得分在70分以下的建设高校不再纳入建设行列并扣除当年的划拨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组建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专家组,共同推进江苏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指导各有关高校成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资源分配,落实目标责任,切实将应用型发展理念和举措落地落实。
(二)落实经费保障。省教育厅从省高校品牌专业建设经费中安排资金支持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单位相关专业建设。
(三)强化督促指导。强化建设过程的督促指导,开展跟踪指导、动态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突出应用型定位,健全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评价体系,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引导相关高校办出特色和水平。建立信息公开网络平台,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